永吉法院:出借银行卡,“帮信”亦获刑
栏目:案件播报日期:2023-05-30作者:阅读:1294
导读: 正义之声网讯(永吉法院李晓溪马佳慧) 近日,永吉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被告人陈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一案。2021年6月至2021年9月期间,被告人陈某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在四川省宜...

正义之声网讯 (永吉法院 李晓溪 马佳慧) 近日,永吉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被告人陈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一案。
2021年6月至2021年9月期间,被告人陈某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在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将自己的中国农业银行卡提供给网友使用,获利人民币6165元。中国农业银行卡单向流入金额2711937.20元。案发后,被告人陈某经抓捕归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最终,被告人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从案件中可以看出,被告人受经济利益驱使,将自己的银行卡卖给他人,为他人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银行卡、手机卡等是犯罪分子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重要工具,大量“实名不实人”的银行卡被犯罪分子购买、租用,他们再利用购买的银行卡进行诈骗、转移违法所得等活动。
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在此提醒大家除了要防范成为电信诈骗的受害人之外,也要清楚个人出售、出租银行卡等给违法犯罪分子的行为,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一定要珍惜自己的信用,不要为了蝇头小利被他人利用,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编辑:正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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