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法院:一时冲动大打出手,男子故意伤害获刑

栏目:案件播报日期:2023-07-18作者:阅读:3473

导读: 正义之声网讯(永吉法院梁冰冰马佳慧)“打架斗殴,赢了进班房,输了进医院”,看似戏谈,实则在我们身边这样不理智的事情还是时常发生。近日,永吉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就依法审理了一起因相互斗殴导致的故...

正义之声网讯 (永吉法院 梁冰冰 马佳慧)“打架斗殴,赢了进班房,输了进医院”,看似戏谈,实则在我们身边这样不理智的事情还是时常发生。近日,永吉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就依法审理了一起因相互斗殴导致的故意伤害罪案件。

    被告人牟某某在永吉县内经营一家商铺,被害人于某某是牟某某店里的老主顾,牟某某疑心于某某因店铺经营恶意竞争使坏,二人发生口角进而引发争执,双方厮打过程中, 造成于某某受伤。经鉴定: 于某某外伤造成左膝前交叉韧带断裂,左膝半月板破裂, 构成轻伤一级。被告人牟某某因此被公诉机关提起公诉。因被告人牟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并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最终,牟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日常生活中,小纠纷、小口角在所难免,在遇到此类情形时应本着以和为贵的原则妥善处理,不应逞强耍横、以身试法。每一名公民都应有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善于控制自己的情绪,理性、冷静地处理生活中的矛盾纠纷,切不可冲动行事,以免铸成大错,悔恨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