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上沾满泥土 方显调解温度
栏目:案件播报日期:2023-08-02作者:魏海智阅读:6470

正义之声网讯【张彤彤】近日,临江人民法庭的法官利用田野调查、就地调解的方式,释法明理,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既保住了“兄弟情”,也成功调解了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了司法力度和司法温度,提升了群众对司法的认同感。
该案件起于1997年,原告姜某将自己名下的承包地交给弟弟代耕。而2016年起,弟弟姜某却在未经原告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在承包地内建起了大棚和看护房。如今,哥哥希望弟弟能够返还承包地,并将承包地恢复原状, 却遭拒绝,村委会多次调解亦无结果。无奈,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只能向临江人民法庭提起诉讼。
受理案件后,法庭法官及相关工作人员立刻展开了调查,很快就发现了原、被告间的特殊关系,便希望通过诉中调解的方式解决这一纠纷。此时正处于农忙时节,被告人一直在田里干活,手机始终无人接听。办案法官当即决定驱车数十里前往位于某村落的涉案现场,就地调研、就地调解。经过多方探查,终于在涉案的承包地上找到了被告人。起初,被告拒不承认擅自占地搭建大棚及看护房的事实,认为其在自己的承包地上的一切行为都是自己的权利。了解实际情况后,法官依据相关法条和掌握的证据,细致地向被告人阐明了其行为的危害,以及诉讼程序一旦开启可能带来的后果,被告人这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同意接受调解。在办案法官的见证下,兄弟俩终于能够站在对方的角度上考虑该问题,相互理解,友好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当事人均同意被告在5个月内将原告的2亩承包地返还,并恢复至适宜耕种状态。
本次调解是临江人民法庭走好“枫桥路”的生动实践,不论办案路途多么遥远,办案法官都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心上,不仅提高了办案效率,也切实解决了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今后,临江人民法庭将持续发力,始终和人民群众站在一起,深入田间地头了解案件最真实的情况,做好诉前、诉中、诉后全过程调解工作,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上乡、镇、街”,为建设法治临江、平安临江贡献法院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