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法院:信用卡逾期需担责 朋友借款不还亦“失信”

栏目:案件播报日期:2023-09-27作者:阅读:5663

导读: 正义之声网讯 (永吉法院牟晓琦马佳慧)本想利用信用卡资金周转,用“以卡养卡”的方法来套现,拆东墙补西墙,致使信用卡账单上的“窟窿”越补越大,向朋友借款还信用卡,终因难还欠款被起诉。近日,永吉县...

正义之声网讯 (永吉法院 牟晓琦 马佳慧)本想利用信用卡资金周转,用“以卡养卡”的方法来套现,拆东墙补西墙,致使信用卡账单上的“窟窿”越补越大,向朋友借款还信用卡,终因难还欠款被起诉。近日,永吉县人民法院速裁庭就审理了一起涉及信用卡还贷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刘某、于某系朋友,于某因急需资金偿还信用卡贷款,向刘某借款3万元,并承诺用两天就偿还,刘某通过农业银行手机银行将3万元转给于某农行卡。还款期限届满,刘某多次催要,于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至今分文未还。刘某无奈,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诉至法院。

审理中,本案当事人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法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质证。刘某提交的转账记录一份、微信聊天记录以上证据于某无异议,法官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

庭审中,于某对借款事实无异议且同意给付诉请本息。关于刘某主张的利息问题,双方未约定借款期限,刘某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30000元本金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计算逾期利息偿还。至此,案件顺利审结。

编辑:正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