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生态检察屏障 推进补植复绿工作
栏目:媒体关注日期:2023-10-20作者:阅读:8601

——舒兰市检察院在上营森林经营局建立“补植复绿基地”
为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舒兰市人民检察院结合近年来办理的涉林刑事案件及助推补植复绿工作经验,积极探索“补植复绿”生态修复工作机制,在上营森林经营局建立了补植复绿基地。10月19日上午,舒兰市人民检察院领导和上营森林经营局领导一同为补植复绿基地揭牌。
基地建立前,舒兰市人民检察院与相关部门多次沟通、实地勘察,最终选定在上营林场22林班16小班建立补植复绿基地。该基地占地1.02公顷,是涉林刑事案件当事人集中补栽补种场所,是集惩治、教育、修复为一体的恢复性司法基地。基地建立后,将通过“办理一个案件、恢复一片青山”,实现惩罚犯罪与生态保护双赢的效果。
随后,召开了会商会议,舒兰市检察院与上营森林经营局共同会签了《关于推行涉林刑事案件“复绿补种”(试点)工作机制》。
孙雨检察长表示,补植复绿恢复性司法基地与工作机制的建立,是舒兰地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落实的重要一步,是对新时代绿色发展司法需求的检察回应。舒兰市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优势,在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主线的进程中,强化与上营森林经营局的衔接配合,规范开展复绿补种的适用、履行与检查验收,筑牢生态检察屏障,逐步构建多元共治格局,推进舒兰地区生态环境建设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我院将持续聚焦生态环境领域,坚持打击犯罪和修复生态并重,认真践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能动履职做好补植复绿工作,为建设美丽舒兰、打造全国知名县城提供检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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