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纾民忧 化解纠纷促和谐

栏目:法治日期:2023-05-29作者:魏海智阅读:4022

导读: 本网讯【李汉强】近日,临江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通过诉前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一起买卖纠纷案件,被告人当场一次性履行给付义务,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2022年9月,被告陈某、张某与原告孙某通过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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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李汉强】近日,临江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通过诉前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一起买卖纠纷案件,被告人当场一次性履行给付义务,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2022年9月,被告陈某、张某与原告孙某通过微信及电话联系,约定被告将一批货物以5万元价格出售给原告,原告按约定支付货款。但被告收到原告的5万元货款后并未发货,在原告的多次催要下,被告退回2万元,又于2023年1月份退回2500元,剩余货款拒不返还。原告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遂向临江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接到案件后,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员为尽快解决原被告矛盾、减轻当事人诉累,决定采取诉前调解方式化解纠纷。调解员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但被告张某称,此事主要由陈某与原告沟通联系,自己并不知情,而被告陈某却下落不明,调解工作陷入僵局。

本着对群众的体恤心、对工作的责任心,调解员以二被告共同熟人为“突破点”,通过多方打听、电话咨询等途径,获得了陈某前夫、张某哥哥张某某的联系方式,继续开展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一方面“以案释法”,告知拒不支付欠款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以情说理”,建议双方互相理解,进一步减少当事人分歧。最终,在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员和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共同熟人张某某愿意替二被告支付剩余货款,并当场向原告支付,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诉前调解是把矛盾纠纷化解在立案受理前的调解方式,既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又能节约司法资源。临江市人民法院始终将“为群众办实事”摆在前,做实诉前调解工作,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效率和温度。

编辑:魏海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