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法院:有话好好说,法官“游说”促调解
栏目:法治日期:2023-06-20作者:阅读:2096
导读: 本网讯(永吉法院李迎马佳慧)许多时候,双方当事人起诉至法院,未必是已达到水火不容的地步,也许双方欠缺的只是面对面坐在一起“沟通”,便会得到谅解。近日,永吉县人民法院妥善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本网讯 (永吉法院 李迎 马佳慧)许多时候,双方当事人起诉至法院,未必是已达到水火不容的地步,也许双方欠缺的只是面对面坐在一起“沟通”,便会得到谅解。近日,永吉县人民法院妥善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双方见面沟通后,互谅互让达成调解。
2019年,被告禹某在原告某石化公司处购买燃油,经双方对账,共计发生货款543248元。禹某先后用支付现金和车辆抵账的方式结算部分货款,最终在货款清算时,禹某尚欠该石化公司货款94248元。禹某迟迟不结算剩余货款的消极行为,激怒了该石化公司,遂起诉至法院维护权益。
开庭当日,法官早早来到法庭等待当事人的到来。到庭后原告代理人提出己方诉请,禹某则答辩表示这几年做生意遇疫情,再加上地区燃油价格差异,夹在一圈油价低的地区,导致他以70元的油价去对抗34-55元油价实属无奈。在办案法官的积极引导下,双方都愿进行协商,但对于还款时间及5000元违约款存在分歧。见调解有望,法官当即休庭,又采取“背对背”的方式分别组织协商。最后双方经法院主持调解,禹某承诺于2023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偿还本金及违约金合计110000元,就此达成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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