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法院:您有一份中秋普法大礼包,请查收!
栏目:现在开庭日期:2024-09-10作者:崔苍竹阅读:7856

中秋又来了小伙伴们打算怎么过节呢?
是在家中吃上一两个香甜可口的月饼
还是推杯换盏和亲朋好友品上一口小酒
或者出门来个小旅行呢?
在这美好的日子里,
听说,中秋和普法知识更配哦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吃“每逢佳节胖三斤。”月饼可是中秋节不可少的美味,但在购买月饼时,也许会遇到月饼超过生产日期、发生霉变、变质等情况,这个时候我们就需要知道这些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四条第十项规定:禁止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第五十四条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喝“美酒虽好,点到为止。”假期朋友聚餐,饮酒是常见的社交方式之一,但饮酒要文明、适度,除了要注意自我保护,控制好自己的酒量和行为,共饮人之间千万不要赌酒、斗酒、恶意劝酒,以下四种情况可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噢!
1、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不喝不是男人”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无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不适宜喝酒,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
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4、酒后驾车未加劝阻。酒友明知对方酒后驾车而不加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事故的。
玩“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利用中秋小假期选择一个心仪的地方去旅游已经成为大多数人的生活方式,但遇见不靠谱的旅行社,如何利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请收藏这些“锦囊妙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九条规定: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第十二条规定: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请求救助和保护的权利。旅游者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五十七条规定:旅行社组织和安排旅游活动,应当与旅游者订立合同。
第五十八条规定:包价旅游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下列内容:
(一)旅行社、旅游者的基本信息;
(二)旅游行程安排;
(三)成团的最低人数;
(四)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和标准;
(五)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
(六)自由活动时间安排;
(七)旅游费用及其交纳的期限和方式;
(八)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
(九)法律、法规规定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安排导游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应当在包价旅游合同中载明导游服务费用。
第六十一条规定:旅行社应当提示参加团队旅游的旅游者按照规定投保。
乐“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中秋节月亮圆满,象征团圆,因而又叫“团圆节”,也寓意着子女要回家与父母团聚,陪伴自己的父母,一家人团圆在一起,这是中秋佳节的寓意,也是法律赋予我们的义务与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八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第十九条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好啦
普法小知识到这里就结束了!
希望小伙伴们
亲友相伴
吃着月饼
品着美酒清茶
赏着明月
过个团团圆圆的中秋佳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