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双方沟通之桥,行矛盾化解之法

栏目:现在开庭日期:2023-12-07作者:罗文敬阅读:6798

导读: 为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利,船营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秉持能动司法的理念,多措并举、以人为本,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诉求,切实保障企业的生产经营环境。李某与吉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追偿债权纠纷案中,由于被执...

为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利,船营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秉持能动司法的理念,多措并举、以人为本,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诉求,切实保障企业的生产经营环境。

李某与吉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追偿债权纠纷案中,由于被执行人为民营企业,拖欠金额较大且公司运营较为困难,导致权利难以得到实现。若强制对公司财产进行处理将会使民营企业陷入难以经营的困境,也不利于债权人权利的实现。

在法院锲而不舍地调解下,被执行人公司主动携带现金到庭,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寻求申请执行人的谅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先履行5万元债务,剩余欠款再分期履行。这样一来,当事人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也保障了该民营企业能够顺利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