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法院:农资打假护春耕 无良商家被判刑

栏目:现在开庭日期:2024-03-14作者:阅读:6785

导读: 正义之声网讯(永吉法院孟馨马佳慧)一年之计在于春,春耕农时不等人。在“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永吉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审结一起销售伪劣产品罪案件。2023年2月,临近春耕,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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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之声网讯 (永吉法院 孟馨 马佳慧)一年之计在于春,春耕农时不等人。在“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永吉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审结一起销售伪劣产品罪案件。

2023年2月,临近春耕,李某以每斤3.5元价格在王某处购得黑水稻种子15000斤。李某在耕种时察觉到种子异样,经吉林省永吉县农业农村局认定,王某销售的黑水稻种子为假种子。李某报警后找到王某索要赔偿,双方达成和解。

被告人王某经公安机关传唤到案,承认销售伪劣产品的犯罪事实,表示愿意接受处罚,最终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王某相应刑罚,并处罚金,扣押在案的黑水稻种子依法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

温馨提示:春耕在即,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农资产品时,要到有相关销售资质的正规商店进行购买,防止因种子质量问题影响耕种。经营者也要守住道德底线,规范农资产品储存和销售管理,依法依规进货、销售,确保农资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切勿存在侥幸心理,触碰法律底线。